谢才萍养男宠吃得消吗 谢才萍青年相片图片

时间:2018-08-10 22:26:03 编辑:环宇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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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谢才萍均称“不属实”,并将罪名全部推给其他团伙成员。她回答的语速极快,以至于审判长多次提醒她放慢语速。而在回答中不时冒出的“×你妈”等口头禅,显示了这个“女老大”的江湖气息。

  公诉机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谢才萍:我是年纪大,不是黑老大

  起诉书指控,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du场、聚众du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du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谢才萍当庭表示异议。

  “我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要具有四点特征,我们不符合这些特征。”谢才萍当庭表示异议,她拿出一张纸在法庭上读了起来:“尊敬的审判长……”但随即被审判长制止,要求其直接说明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谢才萍称自己并非开设du场的发起人,也没有指使其他人非法拘禁警察和欠债者:“我不是黑社会老大,也没有小弟。”“我只是年纪大,喜欢出来说句公道话。”在法庭上,谢才萍的发言多次被审判长打断,提醒她放慢语速、表达清楚,谢解释说“我太激动了”。

  虽然谢才萍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口否认,但谢才萍同时承认,在本案的被告人中,陈晓容、黄冬梅负责管理du场,包括确定庄家轮次表、租赁场地、放水(放高利贷),罗璇负责开车接送她,邓毅等人负责放哨等。作为报酬,他们每人每天大约可得到200~300元不等。

  公诉机关:犯开设du场罪

  谢才萍:不是发起人,du场总收益有200多万

  起诉书中显示,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曾先后将du场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具体地点包括御井茶楼、龙豪度假村、碧湖山庄、莲花湖山庄、纽约·纽约大厦、骑龙山庄、迎龙福泽生态园等众多休闲场所。

  对于开设du场一事,谢才萍表示自己起初并不想开设du场,是在被告人陈晓容、黄冬梅的数次电话邀请中才同意。“最初商量成立du场是在一个小茶馆,当时定的规矩是股东轮流坐庄,输赢两万才能下庄。”据谢才萍介绍,每场du博结束,股东们现场分钱。当公诉机关检察官在法庭上询问谢才萍开设du场的总收益时,谢回答“可能200多万,因为没记账,所以记不清了”。至于谢才萍个人的总收入,14日上午的庭审并未涉及。

  公诉机关:犯非法拘禁罪

  谢才萍:这个事情我是事后才知道

  起诉书中称,谢才萍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du客及前往查禁du场的警察的人身自由。2008年,谢才萍等人对到其设在迎龙镇福泽生态大观园的du场暗访的谢姓民警进行非法拘禁数小时,并对其拳打脚踢致其轻伤。

  对于此点,谢才萍称此事并非她主使。“他们抓人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正在打牌,我是后来听到别人问我说你是不是关了个警察,我赶紧打电话去问才知道是刘井勇他们干的,我就让他们赶紧放人。”至于起诉书中提到的非法拘禁金姓男子,并用矿泉水瓶对其殴打一事,谢才萍在法庭上说:“他这个人du性很大,以前就欠我很多钱,骗我说没钱还,我虽然自己当时要还房子的贷款,但是也没找他还。

  那天晚上我听说他又在其他du场du博,就想叫他来说清楚,让他去拿钱来还我,后来他就把10000元还给我了。”

  公诉机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谢才萍:我不是主动为du客们提供毒品

  起诉书中指控,为刺激du客的情绪,获取更多的非法收入,谢才萍等人在所开设的du场中为du客免费提供毒品,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此项指控,谢才萍称:“我没有主动为du客们提供毒品,都是他们提出来想要点毒品。”据谢才萍称,拿到毒品的du客们通常公然在桌上吸毒,并无人制止。

  公诉机关:犯行贿罪

  谢才萍:钱是他们让我给的,送给谁我不知道

  起诉书中指控,谢才萍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取非法保护,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行贿,共计人民币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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