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名侦探开着两辆无牌警车前往北罗金厄姆,在辛普森住宅前,据他们的现场报告书中称,他们看到一辆近期出品的白色福特野马车十分打眼,因为它停的位置比较斜,而且布满血迹。然而,警方的现场照片却显示,这辆车停得中规中矩,并且车外只有一处微小的血斑。辛普森的大别墅四周砌着6英尺高的砖墙,十分显眼,楼上亮着灯。侦探们轮番按着门铃,始终无人应答。
此时,福尔曼走到野马车车边,用手电筒往车里照。随后,他向上级们喊道:“我想我在野马车上有收获了。”瓦纳特走了过来,在福尔曼的引导下,他们看到了五处污渍:驾驶位车门外把手上方一处,车门底部、门槛上方有四处。瓦纳特认为这些污渍可能是血,他们随即查找得知这车属于赫兹租车公司,四人都熟知辛普森与该公司的合作经历。他们一致认为需要找犯罪学家前来检测野马车上疑似血液的物质。
此时,侦探们已经确定暴力犯罪现场是在南班迪大道,他们也没有接到任何报告通知他们北罗金厄姆公寓里有需要紧急救援的人,但他们还是决定在未取得搜查令之前进入这栋住宅。本案最明显的错误自此而始。依照美国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屋主许可的情况下,警察必须向法官申请搜查状,才能进屋搜查。
唯一的例外是屋内有人需要紧急救援。虽然他们在辛普森住宅里通过违反刑事诉讼法而取得的证据最终被法庭采纳,但是这一决定给洛杉矶警察局招来的批评声始终不绝于耳。社会大众对洛杉矶刑警的做法均不认同。
福尔曼爬墙进入院子后,打开了住宅大门,让同行的三人进入院内。他们按下前门门铃,无人应答。四人绕着房子边上走去,菲利普斯发现第一间房里住着人,于是继续敲门,这次终于有回应了。此人是借住在辛普森家的房客凯林,他建议侦探们询问辛普森与第一任妻子的大女儿阿奈尔,她也住在这栋别墅里。
阿奈尔替警方联系了辛普森的私人秘书凯西·兰达,侦探们从兰达嘴里得知,辛普森乘坐午夜航班去了芝加哥,他将参加赫兹租车公司的会议,并在会后打一场高尔夫球。
6月13日6点05分,菲利普斯致电辛普森所在酒店房间,告知辛普森他的前妻妮可被人杀害了,但是辛普森显然更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这让菲利普斯更加怀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