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答案中规中矩,但让一个三十五岁的大叔说出更多千这种回百转的情话,也是有点为难他了。
毕业的第二年,我考回了母校公费研究生,也迅速打包离开了这座城市。而这些都未通知季明远。
研究生的两年,我依旧是一边东奔西跑的兼职一边埋头学习,唯一不同的是,因为这几年互联网的崛起,让兼职变得不是那么困难。甚至我只需要用上自己看起来还不赖的文笔就能换来一个月的生活费,再加上研究生的补贴,日子过得还算平顺。
平顺的日子里,季明远也以缓慢速度从我的生活里撤退了。一个再有耐心的人也扛不住这样毫无指望的等待,我心平气和接受了这个结局。
在季明远渐行渐远的时候,同系师哥周哲挤进了我的生活。
他有着和我一样的穷,一样的跟这个世界对抗的硬气。
他对爱情的表达不会像季明远那样阔气的指着书山让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他只会在我忙到没有吃饭的时候,悄悄递上一份自己做的荷包蛋面,在我大姨妈来的时候,体贴的泡上一杯红糖水,甚至情话也都是涨红了脸才来一句,那个,我能做你男朋友吗?
我点头同意了,他立马开心地拉着我说,今天刚发了工资,走,我们一起去吃大餐。
要说我对周哲的喜欢源自哪里,应该归结于我潜意识里对生活平等的追求。我不愿意做一个只能仰望的人,这样脖子会酸,心会累。我更愿意在周哲蹩脚的爱情里,做一个心平气和的女人。
简•爱最后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不也是命运把罗切斯特变成一个独臂瞎眼的丑陋男人,才让简爱以付出的方式接纳了他。童话从来只敢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作为结局,是因为婚姻里的一地鸡毛会让人不再相信童话。
研究生毕业的那天,我又收到了季明远的消息,是一张他和Annie的结婚照,照片里Annie穿着摇曳的裙摆,拖地的头纱,戴着我这辈子都挣不到的珠宝,身边站着曾经在我世界里探头张望的季明远。
这才是众望所归的结局。
我把照片飞快地删掉了,而身边的周哲正满头大汗的帮我把一堆一堆的杂物打包进箱子。
慢慢地,我的房间一点一点的空下来,周哲的房子一点一点的变得拥挤,就像周哲对我爱情的掠夺,也是一点一点的把我从季明远那里挖过来,塞进自己的心里,然后把两个人的日子挤得热火朝天。
此刻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周哲正从厨房里端出一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
面条柔软绵长,像极了往后一生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