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半夜上了我的床 养父求你不要脱我裤子 养父女儿用身体报答

时间:2019-06-22 16:15:05 编辑:环宇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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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小小的身子哆嗦了一下,小手环住了我的腰,

  “不要!有毒的!”

  “宝宝想要吃冰淇淋,要找爸爸妈妈买!”

  “宝宝不要离开爸爸妈妈,宝宝要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四岁半的小宝,听一次这个故事,就吓到一次,听多少次了,还是这么紧张。

  “那帅气的叔叔送你机器人呢?”我又问小宝,小宝喜欢机械类的玩具,不得不防啊。

  小宝生气了,

  “不要!我不要!我只要我爸爸妈妈买的!”

  我满意了,亲了小宝额头,把他安抚好,又亲了亲大宝,“睡吧!明天晚上还有故事呢!妈妈爱你哈!”

  亲爱的爸爸妈妈们,你们是怎么讲故事的呢?欢迎分享,留言,评论哈,我们一起交流讲故事经验哈。

  篇三:养父半夜上了我的床 养父求你不要脱我裤子 养父女儿用身体报答

  直到今天,还是忘不了多年之前两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分别后在电话里定下的约定——长大后要一起去爱媛县看日落,这简简单单的约定现在看来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小时候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经常搬家,才上小学四年级的我已经念了三个学校,第四次转学的时候父亲的工作基本稳定,而那也是我在一个城市里伫立最久的一次。

  因为转学所以那时的我很不喜欢交朋友,大多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那时我们学校分为前院和后院两部分,一二三年级在前院,四五六年级在后院。特别是六年级的教学楼旁边有一株很大的木棉树,高大的木棉树直长到三、四楼那么高,树上的木棉花开的正旺。也就是在那开的旺盛的木棉树下,我第一次遇见了那个影响我整个青春的人,也是她带给了我友情和青涩的喜欢,那感觉就像是阳光一般,穿过乌云,直直地照射下来,又在树叶的遮挡下被切割成碎片,直落到柏油路上,最后又摔的粉碎。

  并不像很多浪漫的少女漫画一样,一见钟情,相反我对眼前扎着双马尾的她保持了极大的镇定,有趣的倒是她先与我接触,并且一直与我保持着联系。

  她比我大两岁,高一个年级,因为家里住的很近所以我们经常一起上下学,父亲也因此认识了她,时间久了我倒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的感觉,散发淡淡洗发露香味的头发和上扬的嘴角都让人难忘。

  即便是上了初中不在一个学校的我闷也还是会经常联系,那个时侯我们还没有自己的手机,联系对方的时候,就跑到对方家门口,敲一敲门,然后迅速躲起来,这样就不会引起家长的误会而我们也能知道是对方来了,或者我们会在楼下用小石头和其他什么东西砸对方的窗户,但这是比较恶劣的方法,而且时常会出差错。有一次家里窗户没关,她扔上来的石头恰好砸中我的头,砸出的包过了好几个周才消肿。从那以后。这危险的方案就被我强烈要求废除了。

  我们去过这个城市的很多地方,走过许多个角落,在许多路口都留下了我们的影子。

  我们去过游乐场,在欢声笑语中走向过山车,又在对方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走下来;我们一起坐过摩天轮,在最高处逗留的那几分中内许下各自的心愿;我们一起吃过烧烤,被浓烟熏得眼泪直流,却还是乐此不疲的吃着手中的烤肉;我们一起去过水族馆,在深蓝色的世界里,伴着空荡的音乐和解说员的解说,看着玻璃对面各种动物还有穿着潜水服的工作人员;我们一起去看过周董的演唱会,攒了很久的零花钱,花重金从黄牛手中买来两张外场票,远远的望着杰伦的影子,全场一起大唱《简单爱》;我们一放学就奔到学校旁的小黑网吧,只为守在电脑旁等待鸣人和佐助终末之谷的决战;我们一起过生日,他生日只比我早一个周。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他都会将生日推迟到和我同一天过,因为这样不仅可以省钱也可以省去不少事情,那一天的时候我们会凑钱买了个蛋糕,但大多时候我们只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我们会抹一点在手上,然后拍对方一脸,在哈哈大笑中收拾残局;我们会在放学的路上跑去小卖部花点钱买雪糕和当时还很受欢迎的大白兔奶糖;我们曾一起在阴天蹲在路边的大银杏树下,只为了验证蚂蚁搬家究竟会带些什么东西……

  这些都是后来回忆的时候记起来的,人总是这样,在失去之后才明白曾经拥有的美好。初三的时候我再次经历了转学,生活的城市也由沿海变到了内陆。我们的告别也很简单,没有深情相拥,没有“执手相看泪眼”,更没有什么狗血的接吻追车,有的只是简简单单的再见和经常联系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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