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灵均蹲下来抱我,“看在你认错积极份上,先饶你一次。”我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杜灵均不会赶我走了,杜灵均是个大骗子,是饶了我很多次了。
杜灵均把我放在自己窝,语重心长地教育我:“爸爸怎么和你说的?不能怕犯错误,犯了错误就不能逃,要勇敢去面对、、、、、、”我想杜灵均将来教育孩子也是这样的。
杜灵均说完给我准备了吃的,自己继续收拾。我看到他把那个盒子重新拿了泡沫保护,又把盒子放在箱子里放到衣柜上面,我想盒子的东西对他很重要吧。
我也有重要的东西,在家里。爸爸妈妈应该很想我吧,很久没和他们打电话了。我想给他们打一个电话,趁着杜灵均洗衣服的时候我在桌子上找到了他的手机,正试图用我的狗爪子触屏的时候,一个电话打进来了,这个电话号码有点眼熟?
像是之前看到过的?
在哪里看到过呢?
是金先生!那个买药的!
篇三:张腿吞吐撕裂紧致 她的紧致让他闷哼出 撑开她紧致的少女甬道
昨夜我看了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书信集,与其说是书信集倒不如说是情话集,王小波的情话热烈、真诚、又有些调皮,我站在临近四十岁的惶恐年纪真切地被他的爱情、他的真挚所感动。
表达自己的爱于我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没有诗人的才华,无法将对你的爱激昂地诵给你听,我也没有画家的彩墨,无法将你的容颜铺摊在画布上,我更没有音乐家的创造力,无法将你谱写进传世的音符里,但是我爱你是迄今为止都未曾改变的事实,而且要比你所能想象的还爱你,所以我尝试学着王小波给李银河写情话那样给你写一封信,算不上我的情话,但的的确确是我的心里话,当然你一定不能挑剔我的文采,否则真的会让我羞愧难当。
那我就先讲讲我是如何幸运地遇到你的吧,我的琳。
那天阳光温煦,我沿着古镇小河旁的石道走着,桥头处开着一家二手书店,爱书的人是不会错过任何一家书店的,更何况是如此古色的书店,褪了色的木制牌匾增加了年代的味道,映照着这座古镇的韵味。
在书店最后面一排书架的角落里,我发现了一本我十五岁读过的书,一本很薄的书,记得当时我读了不下十遍,是我最喜欢的,可惜后来在一次搬家中丢失了,为此我埋怨母亲好久。
作者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儿,书的内容也只是记录这个女孩儿十八岁的故事,说实话多年后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一个花季少女在成长中的烦恼与思考,或许还有些矫情和做作,但是那时候的我如获珍宝一样爱不释手。
它应该太多年没人翻看而被搁置在不起眼的角落,吸食了太多空气的潮湿变得皱皱巴巴,我掸去书脊背上的灰尘,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书纸上泛黄的印迹见证了它的年岁——十二年的时光,它不曾抱怨被冷落,只是悄悄地待在那里等着有缘人地出现,我便是那有缘人了。
记得年轻的时候有个朋友问过我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始终都没有得到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然而就在此刻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了这个问题——这辈子最想感谢的事是什么?现在我有答案了,一个完全能说服我自己的答案,那就是让我再一次遇见了这本书,我想这不仅仅是我应该感谢的事情,更应该是我前半生最幸运的事情,因为我与你最初的联结就是这本书,是它后来将你牵到我的手里,让我的生活大放光彩。
琳,我想你读到这应该已经猜到了我说的是哪本书了吧。
那天晚上我将书带回酒店,躺在床上正打算重新再看一遍的时候,作者简介上那张洋溢着青春的笑脸闯进我的视线,将我卷入了十二前的记忆中。
那年夏天,午后我总是把爷爷的摇椅放在院子中央的老槐树下,学着爷爷的样子再泡杯茶水,然后躺在摇椅上面翘起腿边喝茶水边看书,偶尔会有小鸟在头顶叽叽喳喳,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照射在书页上,我时不时将书贴在鼻尖闻一闻,书上的印墨夹杂着阳光的味道让我心情很舒畅,困乏了就用书盖住眼睛小憩一会,活脱脱地将日子过成了爷爷的模式。
那时我手里捧的书正是这本时隔十二年我有幸再次遇到的书。
她超过同龄人的观察力和视野,以及初露的才华透过她的文字展现出来,我喜欢她的文字,温情细腻,像是轻柔的春风捉摸不定、充满着灵气与美好,它吹过我懵懂的心门,吹进了我青涩的心田,就这样我霸占着树荫、霸占着她的文字在爱慕中度过了整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