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笙带有同情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抱起他的吉他说,我给你弹一首歌吧。
那首歌我至今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依稀记得它的旋律,仿佛秋天滴滴答答的雨声落在叶子上,忧伤而又华丽。
不过有一点我和余笙是相似的,我们都是看不到未来的人。余笙在这座城市待了很久,却没有一个家。而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因为每天起来面对的都是不一样的角色,演别人演久了,就找不到最初的那个自己了。
了,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内在跟外表反差很大的人。初见他,觉得他是那种特别酷的人,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不喜欢笑,把纹身纹在手臂,后来才发现,他实在是一个很害羞的人,有时候说话竟然还会脸红。
这年头,会害羞的男孩子已经不多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开始喜欢上他温柔而又羞涩的笑容。
我们会一起去菜场买菜做饭,去公园的江边跑步,去剧院看有趣的话剧,去艺术馆看喜欢的展览。
我记得有一次我拍完戏,已经是凌晨,打不到车,于是我一个人坐在24小时便利店里。余笙担心我,骑摩托车来找我。
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那一分钟,我觉得好暖。
成年人的爱情总是充满着小心翼翼,就像是在下棋。你走一步,我看一步。以退为进,不知道谁能率先冲破这条楚河汉界。
我生日的那天,余笙给我煮了一碗面,他说,七七,我喜欢你。我在分手之后,曾告诉自己,给自己一年的时间走出来,所以之前我没有信心能去再爱一个人。可是现在,因为你,我似乎又看到了一点希望,我想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我点点头,同意了。
我是一个在爱情里极其不自信的人,我不知道,余笙在看着我的时候,回想起那个陪伴他成长七年的女孩儿吗。
因为要拍一个戏,我去了横店做跟组演员,需要在剧组里待四个月。在剧组里的生活简单而又无趣,除了拍戏,我都在想余笙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我。
上海离横店并不远,可是余笙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没有我的生活,他一个人仍旧画画跑步弹吉他。
我这个人最忍受不了爱情里的冷漠,一旦我觉得对方没有那么爱我了,我就会给这段感情判上死刑。我一直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他,可我却始终代替不了他心里那个最重要的位置。
剧组杀青后,我回到上海。那天晚上,他无意对着我喊了一句“方樱”,然后立马改口,他以为我没有听到,可其实,我都知道。
除了第一次时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方樱这个名字。他住的地方我也看不到一丝一毫有过女孩住过的迹象。
可是,他越不告诉我,我就越想知道在我之前他遇到的那个女孩子是怎样的。余笙的微博已经清空了,但他的关注列表里有一个人。
我知道那是她,于是带着点好奇点开来。那是一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在她身边的余笙也不是我见过的只会报以羞赧的笑容,而是发自心底开心的灿烂容颜。
我到底还是爱上了他。所以我才要狼狈得逃离那个家,我总会忍不住的想起他和方樱在一起的时光。我害怕我从背后抱着他的时候,他喊的不是“林七七”,而是“方樱”。
是的,我嫉妒。我嫉妒方樱这个女孩儿,即使离开了,也能得到余笙全部的爱。
我知道余笙和我在一起,是想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可是,爱情,原本就毫无道理可言。他低估了自己对方樱的爱,而我高估了他对我的爱。
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就能把余笙从过去的回忆里拉出来,可是,七年的时光太漫长,长到余笙不可能忘记她,长到我没有勇气去抵挡。
这个世界太荒唐。我没有想到,我来上海是为了一个人,最后爱上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可结果大抵都是相同的。他不爱我,他也不爱我。
我与余笙都是被爱情伤过的人,于是把自己裹在厚厚的壳子里,不肯出来。我没有自信能带余笙走出回忆,余笙也没有勇气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后来,我不做演员了。每天奔波在不同的剧组里试镜时候被人挑选的感觉就跟挑选商品的货物一样,浇灭了我对表演仅有的一点热情。
我找了一份稳定的朝九晚五的工作,也搬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