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就是对反抗者进行血腥镇压,日本人崇尚武力,灭绝了就没有反抗了。
美国将琉球群岛“归还”日本!
1945年——1972年期间,都是美国在管理琉球群岛,1952年美日《旧金山和约》签订,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署《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美日协定》,“归还”琉球诸岛给日本,此条约有悖于二战后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其中“钓鱼岛”也赫然在列,中国和俄罗斯都不承认,这里涉及了其他国家的领土问题,两个国家擅自做的决定。
这个条约的条款中有这样的内容:
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将向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支付总额三亿两千万美元。日本国政府在本协定生效后的一星期内先支付一亿美元,余额平均分四次在本协定生效后的每年六月间等额支付。”
这是美国和日本做的一次交易,涉及到了其他国家的领土,美国的霸权主义可见一斑了。(琉球独立运动图)
琉球复国是遥遥无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