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上调95元。另外,对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再增加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项待遇调整惠及86.6万城乡居民,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标准人均保持了2017年的增长水平,并且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适当倾斜,进一步体现了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倾斜的政策。
调整2018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8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