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的出现强迫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力,十一分半在她,另外半分在书本。距离我两个书架的佳人,我仿佛能闻得到她身上的气息。不敢抬头,不敢侧身,要是我在偷看她时遇到了她的眼神,她大概会皱起眉头后退一个书架的距离。这样的事如果发生,我也必然没有勇气再待在这里了。
所以我假装起身伸个懒腰、去上个厕所、去泡杯咖啡、去书架翻翻找找,都是为了在起身之际偷偷瞄她一眼。她站着看书时身影娴静绰约,站累了就干脆并腿坐在地上,也显得慵懒淡雅。有一次我有意等她离开,然后取下她放回书架的那本书,是伍尔芙夫人的《到灯塔去》。书页间似乎还残留着她纤指的温度,我钦佩于她高贵的品味,又在书页中发现了一枚精致的纸质书签,我将它放在手中反复摩挲,片刻后才放回原位。
其时我很幸福地想着,就这样看着她就好,别的我什么也不奢望了。
那天我照常去了个大早,因为她的缘故,我恨不得整天整天待在图书馆,为此我甚至翘掉几门专业课。
从书架上取了未看完的小说,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她还没来,我心生遗憾的同时又微微松了口气,有她在,我不能不觉得紧张。
轻抚书脊,还未翻书,一张书签从书页间滑出来。心下一惊,这毫无疑问是我在那本《到灯塔去》里看到的书签。是她开始读这本书了吗?
捡起书签,上书几个小字:你看我干嘛呀?
我顾不得去惊叹那字迹的娟秀灵逸,内心在一刹那间被忐忑和惶恐填满,满脑子想的只剩“她发现我在看她了”“她发现我在看她了”——什么时候发现的?怎么发现的?该怎么办?就像是偷窥贼被抓了现行,我坐立不安,就像在人前说话会结巴一般,我现在的整个身体都已经结结巴巴的了。
结束了,我不能再像往常一样在这个墙角看书也看她了。啊,不对,或许她厌恶着那种被注视的感觉,所以不会再来了吧。可是她不来,我坐在这里有什么意义?原来我早已不是在这里看书,而是一直等着看她。书很近,她很远,但她比书更能让我安心——但是结束了,这短短的缘分,不会再来了。
我像是在一瞬间经历了一个寒暑,正痛苦和不知所措之际,她的身影在书架间出现了。宛如神女游离于山水之间,她穿过稀疏的书架,归于她常坐的位置。坐下,她偏过头看向我,正好看到我那副坐立不安的傻样。
她还是来了,一如往常,为什么?明知我这个无耻的偷窥者在这里,她大概觉得该知趣离开的是我?
我摇摇晃晃地起身,眼神游离,手脚都不知往哪里安放。我将要仓皇地逃离这个现场,却看到她捂着嘴轻笑了。她从那本《到灯塔去》中取出一枚书签,用手指着书签的一侧,然后又将书签翻过来,指向另一侧。我这才意识到我手里拿着一枚一模一样的书签。我把它翻过来,那一侧赫然写着另外两个字:梨花。
我当时不知得了怎样的暗示,在那一刻,我清楚地懂得了,梨花,这就是她的名字。没有嫌恶我,她反而大大方方地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我扭头看她,她点了点头,然后迅速地转过头去,似乎是要认真看书了。我的心情转为惊悦,甚至于狂喜了,重新坐下时,哪还有什么看书的心情。纵然有一百二十分的精力,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一分。
但紧接着我又忐忑了,她既然知道了,我如果再像之前那样偷偷看她,难免有些尴尬吧?她又是怎么看我的呢?午饭时间,她起身离开座位,将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就和以前一样。似乎只当刚才的事没发生过。
鬼使神差地,我又一次从书架上抽出了那本《到灯塔去》,里面的书签和我手上这枚并无二致,想来她应该有许多这样的书签。
那枚书签上也有一行小字:你叫什么名字?
我心跳加快了半拍。那字清秀宛然,仿佛戏谑着:被我猜到了吧。她一定是一位仙女,早已看透了我会做什么。我这样一副傻气的模样,她只需要轻轻一瞥,就能知道我心所想。
我拿出铅笔,在另一侧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书和书签放回原位。离开时,心还跳个不停。哪能不激动,我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了!
中午我甚至没有回宿舍休息,草草地咽了几口饭,就马不停蹄地回到图书馆了。回去的路上,我猛然发觉现在已经是春天了,路旁的青草摇曳着,丛里的嫩花怒放着,空气中弥漫着清新和温暖,世界像是突然充满了色彩和温度。还有梨花——梨花也快要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