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爱玲说过,真正忘记一个人的方法,只有时间和新欢。如果一直都无法忘记,那就是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雅兰有一次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那我给你找个足够好的新欢吧。
我以为这是她一贯的口无遮拦。没想到,她真的有一天会找来了足够好的秦朗。
只是这个男人的身份有点复杂,作为我前男友的现女友的前男友,怎么想都觉得既拗口又拖沓。
此刻,我坐在这个男人的对面,终于问出了我一直心藏的疑惑。
“那天我晕倒后,为什么是你送我去的医院?”
“因为我一直跟在你们后面?”
“那么你还爱着馨子?”
“没有。我早就知道馨子一直在嫌弃我不够富贵的出身,她需要的是与生俱来的物质来供养她。所以她的离开,是蓄谋已久,而我在等待她离开的路上,也消耗了所有的爱和耐心。”
“那为什么还跟着?”
“因为我看到了你。我怕你会想不开。”
“我没有那么脆弱。可是我还是想不明白,你这么好的男生,馨子为什么还要离开你?”
“那么,你这么好,为什么宋凉会离开你?”
我被这个问题问住了,也对,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找到答案。或许每个人眼中的好或者不好的标准都不一样,就像馨子的标准是唾手可得的物质,而我的标准则是掏心掏肺的对一个人好就可以,纵使衣衫褴褛,流离失所。
“我们走吧,这个话题可以结束了。”
秦朗站起来去结账了,我坐在椅子上,突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欣喜。
秦朗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
他的工作是在一家航空研究所,每天很忙,但是再忙,他都会给我打电话发微信。他的出租房里,有着堆积如山的书籍,还有一摞学生时代的名誉证书,这让我觉得我是捡到宝了,因为我一向对聪明的人没有抵抗力。
有一个周末,我去秦朗家里一起做饭,精心准备了白灼虾,红烧鸡翅,西红柿鸡蛋和排骨汤四道家常菜。不算是色香味俱全,但也很下饭,秦朗吃得很满足很开心。
外面的阳光斜铺在地板上,我们吃完饭后安静地坐在飘窗上,翻着各种书,谈古论今。我很惊异秦朗的博学,秦朗也很钦佩我一针见血的睿智。
这样的光阴可比买上一天的衣服,吃上一天的山珍海味还要令人难忘。
我在这慵懒而充实的下午,彻底忘记了宋凉。
晚上婉拒了秦朗的护送回家的请求,我独自一人搭公交回家。我喜欢一个人走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放任自己的脑子处于天马行的放空状态。
我忍不住一遍一遍想着秦朗的长睫毛,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睛。
刚拐进小区,猝不及防地,我在公寓楼下看见站着一个人。
是宋凉,身边弥漫着刺鼻的酒味。
这次换我像见到了鬼。
我没打算再开口说话,直接冲进了电梯口。宋凉从后面抓住我,手心的炙热有点烫人。
我拼命地甩,却是怎么也甩不开。我被秦朗又拖出了公寓的大门。
“你就这饥渴吗?离了我,就立刻攀上另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一定是失心疯了,自己坐享齐人之福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是离不开女人。
可是我还是不争气的被他这句话气哭了,刚刚还在秦朗那里建立起来的自信瞬间崩塌,与生俱来的自卑又如鬼魅般缠上了我。
宋凉一把扯我入怀,如当年般霸道:“苏晴,我和馨子分手了,她是一个只知道榨干我钱包的物质女,回头想想,还是你最好。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心里愤恨万分,很想推开他,可是他紧紧圈住我。我挣脱了半天,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
突然从宋凉挡住的缝隙里,我看见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黯淡的路灯让他的脸看起来很昏黄。我使劲想看清楚,可是那个人影很快转身走了。
背影很像秦朗。这让我一下子爆发了,使劲地咬了宋凉一口,狰狞的说:“你他妈给我滚,带着你廉价的爱情,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宋凉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他没想到之前温顺得跟绵羊一样的我,也会有反咬他一口的一天。胳膊上清晰的牙齿印,让他从混沌的酒疯里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