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人所编《唐语林》记载:一次黎州刺史举办宴会,提议行《千字文》令。这个酒令的令格是,取《千字文》一句,句中须带有禽鱼鸟兽之名。
刺史率先示范,行令说:“有虞陶唐”。估计这位大人小时候读的《千字文》是假书,误把“虞”当成了“鱼”。
众宾客都听出了谬误,但碍于主人面子,谁也没站出来说要罚酒。
不一会儿,酒令转到了薛涛这儿,她应声说:“佐时阿衡。”这位刺史听出了错误,激动了:好啊,没想到你个大才女,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忙站起身道:“你这四个字里没有鱼鸟,该罚该罚!”
薛涛笑道:“不管怎么样,我这句里‘衡’字中间还有一条小鱼,刺史大人的‘有虞陶唐’中,连条小鱼都没有呢。”
众人忍俊不禁,捧腹大笑,弄得刺史大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不尴尬。
4.
薛涛虽为女子,但她的字笔力矫健,遒劲雄伟。
史书说其行书妙处,颇得王羲之法,可见她书法功底深厚。
眼见薛涛既有才学,又书法了得,若是只当个“花瓶”,岂非屈才。
所以慢慢地,韦皋便让她参与官方案牍工作。
薛涛工作能力很强,完全不让须眉,甚得韦皋青睐。
韦皋不满足于那些什么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这种小情小爱,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上书朝廷,奏请让薛涛做校书郎。
“校书郎”的主要工作是公文撰写和典校藏书。虽然官阶为从九品,但按规定,只有进士出身的人,才有资格担当此职。
像诗坛大腕白居易、王昌龄、李商隐、杜牧等,都做过这一职位。
历史上,从来没有女子担任过“校书郎”。
但因薛涛乐伎身份低贱,且无先例等原因,朝廷驳回了韦皋的申请。
虽然薛涛没得到上面的批准,然而女校书的名头还是不胫而走,就此传开了。
表面上,薛涛没有转入正式编制,但韦皋却让她实实在在地担任起了校书郎的工作。
在此,我不禁要为韦皋点个赞,遇到这么个唯才是举、不歧视性别的英明领导,谁说不是薛涛的福气呢。
5.
在韦皋镇蜀期间,薛涛因其过人才华,受到韦皋的欣赏和礼遇。
据五代时人何光远说,到四川办事的官员,都要见见薛涛,否则等于没来四川,并且每次都会送上礼物。
薛涛“性亦狂逸”,来者不拒。不过,她并不爱财,收下之后,分文不留,全部上交。
薛涛的这种张扬做派,引起了韦皋的不满。于是,韦皋借慰问边地守军之名,派薛涛去了偏远的松州,作军中营妓。
此举实为警醒薛涛,让其反思自己,看清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要懂得作小服低、谦恭谨慎,不可妄自尊大,目中无人。
聪明如薛涛,怎会不明白韦皋的用意。
松州地处西南边陲,是当时唐朝抵御吐蕃的前线重镇。到了松州,看到那些荒凉的情景,薛涛写下了这首诗,记录自己当时的感受:
“闻道边城苦,而今到始知。却将门下曲,唱与陇头儿。”
此时的她心中悲苦万分:原来是自己太幼稚,没有看清现实,自己其实只是主人的一个玩偶而已,主人喜欢便把你捧上天,不喜欢便一脚踢开。即便有才又如何,自己不还得要仰人鼻息、屈己从人。
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幼稚和年少轻狂,于是放低姿态,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并将之诉诸笔端,写了著名的“十离诗”,以乞求韦皋的原谅。
她把自己比喻成狗,鸟,燕子等,“不得红丝毯上眠”,“不得笼中再唤人”,“不得梁间更垒巢”……
十首诗十个“不得”,这样的放低身段,这样的自嘲自贬,真是声声泪下,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薛涛此时充分品尝到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滋味,意识到自己完全没有自由,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人手里,亲身体验到了强颜欢笑背后的酸楚和无奈。
这十首诗传到了韦皋手里,韦皋终究还是心软了,下令将她召了回来。
经此挫折,薛涛心生去意。
回成都后,她脱去乐籍,做了名女道士,在成都郊区的浣花溪旁,买了幽静雅致的小庭院,在房前屋后种满了枇杷花,时年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