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子女现状 潘汉年案历史真相

时间:2018-07-23 18:38:39 编辑:环宇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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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汉年被捕的那天,1955年4月3日,押送他的小车将他带到了公安部直属的功德林监狱。潘汉年在这一直呆到1960年3月,度过了将近五年。1960年3月,隶属于公安部的另一座监狱——秦城监狱刚刚落成,潘汉年就被移送到那里。

  1963年2月,在秦城过了两个秋冬后,潘汉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案的判决通告。事情的经过大抵是这样的:1962年,在国内各方面政策有所调整的政治氛围中,毛主席在1月30日七千人大会上所作的那篇著名的“宽松性讲话”中,再一次公开提到了潘汉年。他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根据这些精神,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终审判决: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久,根据宽大处理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下达了《执行书》、《刑事裁定书》,宣布了潘汉年的刑期及开释的具体时间;鉴于潘汉年在押期间认罪服法、确有悔改之表现,而且服刑期已超过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宣布将潘汉年予以假释,交公安机关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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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爱妻相聚在团河农场

  1963年2月13日,潘汉年以“刑释管制分子”的身份走出了秦城监狱。在公安部的安排下,转移到了劳改农场——北京市南郊大兴县境内的团河农场。在农场他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爱妻——董慧。

  董慧在潘汉年被捕后第46天,即5月19日也被逮捕,也被关进了功德林,只是狱方让他们绝对隔离,所以他们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半点音讯。在潘汉年移至秦城监狱后,1962年6月,董慧也以“参与潘汉年内奸活动”罪而被结案处理,并获得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被安排在秦城监狱的家属宿舍里,至此,两人才知道了对方的下落。待到潘汉年走出秦城,到了团河农场后,董慧也来到了他的身边。

  在团河农场,潘汉年虽说仍然是一个戴着“反革命”帽子的假释犯,但他的境遇却得到了很大改善。有每月200元的生活费,有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天地,尤其是夫妇两人能在一起聊聊天,在自己的小院内养养花、种种树,还可以到附近的河沟里钓钓鱼,甚至被允许进城探亲访友。当年的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不仅对团河农场上下都有所关照,还亲自与另外两个副部长到团河农场去看望过潘汉年。徐子荣还要潘汉年写些回忆资料,并指示公安部所属的群众出版社为潘汉年的写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潘汉年与董慧对团河农场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情绪也相当稳定,对党和政府这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满意甚至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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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中再次入狱

  潘汉年夫妇重新被投入监狱,是在“文革”爆发将近一年后。本来,潘汉年一案早已了结,但“文革”开始后不久,中央文革小组秉承林彪、江青的旨意,又把潘汉年一案重新端了出来。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的本意是想借“死老虎”为打倒“活老虎”寻找“罪证”。于是,一场更大的劫难又降临到了潘汉年、董慧的头上。

  1967年3月,中央文革小组派人向原潘汉年专案组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搜集潘案的主要负责人罗瑞卿、徐子荣等人“包庇”潘汉年的“罪行”,与此同时,又给公安部下达了一纸书面命令:“请谢富治同志把杨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

  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与董慧被带到了秦城监狱。直接受江青指挥的新的专案组,站在“最最革命的立场”上,对潘汉年采取了“最最革命”的行动,他们不仅将潘汉年的生活标准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且对他进行不停顿的审讯和无休止的折腾,给潘汉年造成了雪上加霜的苦痛。他病倒了。但当时公安部的主管领导居然建议专案组抓紧审讯,并给潘汉年增加一点营养,使他多活一些时间,以利搞清“潘犯”的问题和挖出更多潘所知道的材料。这份充满“革命思想”的请示报告后来经过谢富治、戚本禹等批示,最后由江青拍板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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